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議“加密資產監管條例”來明確加密公司融資規則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議兩項豁免,允許符合條件的加密貨幣發行方在無需《證券法》註冊的情況下籌集 500 萬美元或 7500 萬美元。
- 該機構表示,該框架旨在明確加密資產及相關交易何時適用聯邦證券法。
- SEC 將在擬議規則發布於《聯邦公報》後接受 60 天的公眾意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週二提議推出"加密資產監管"(Regulation Crypto Assets),這是針對某些加密資產投資合約的新監管框架。
該提案概述了相關豁免條款,允許符合條件的發行方在不根據《證券法》註冊發行的情況下籌集資金。此舉是在 SEC 今年 3 月早些時候關於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加密資產及相關交易的解釋基礎上作出的。
通過該提案,該機構旨在為某些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發行建立量身定制的框架,同時維持資訊披露和投資者保護要求。
SEC 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表示:"隨著我們繼續推進委員會為加密市場提供清晰指引的努力,以及國會致力於建立持久的監管框架,《加密資產監管》旨在為加密資產創業者和市場參與者提供明確路徑,使其能夠在聯邦證券法下籌集資金。"
SEC 概述加密融資的兩項豁免
該提案包括針對符合條件的加密相關投資合約、豁免《1933 年證券法》註冊要求的兩項豁免。第一項將為四年內最高 500 萬美元的發行提供一次性豁免。第二項將允許發行方在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進行最高 7500 萬美元的發行。
依賴任一豁免的發行方都必須向投資者提供基於原則的敘述性披露。使用更高的 7500 萬美元豁免的發行方將面臨額外要求,包括財務報表和持續報告。
該提案還將在《證券法》和《1934 年證券交易法》對證券的定義中,為"投資合約"一詞建立有條件的安全港。
在擬議的安全港框架下,如果滿足規定條件,某種加密資產在這些法律下將不被視為受投資合同約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還提議,對依據新豁免進行的發行以及某些二級市場交易,預先排除州證券法中的註冊和資格要求。
該機構指出,該框架旨在就加密資產及相關交易何時適用聯邦證券法提供更清晰的界定。該機構還表示,這一提案可能會降低發行人在美國境外運營的動機,同時讓投資者在更一致的監管框架下接觸加密相關發行。
SEC將在該擬議公告刊登於《聯邦公報》後接受為期60天的公眾意見。
隨著美國監管機構繼續制定數位資產監管規則,該提案也隨之出台。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一直在推進更廣泛的努力,以明確監管職責並為加密市場建立更清晰的框架。
CFTC主席邁克·塞利格表示,該機構將優先推動包括區塊鏈、AI和預測市場在內的新興技術創新。
塞利格週二在X上的一則帖子中表示:"POTUS組建了一支夢之隊,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引領美國邁向金融新前沿。"
他補充稱,CFTC創新諮詢委員會將於週四舉行首次會議,屆時將匯集行業參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在華盛頓討論該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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